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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河南省淅川縣人民法院盛灣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被告當庭向原告支付賠償金7000余元,原告當庭申請撤訴,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22年7月,朱某駕駛貨車行駛至淅川縣滔河鄉某村路段時,與橫過道路的翟某發生交通事故,致使翟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朱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翟某次要責任。后雙方就賠償數額未能協商一致,故翟某將朱某訴至法院。
為快速化解糾紛,保障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真正案結事了,盛灣法庭庭長閆洪照在詳細了解案件基本事實的前提下,結合事故的責任認定,從“法、理、情”三個角度出發,耐心地向雙方當事人釋明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案利害關系,同時充分考慮各方當事人難處,積極引導和幫助當事人化解矛盾,最終促成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當庭向原告支付賠償金7000余元,原告隨即申請撤訴。
盛灣法庭將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拓寬解紛渠道,匯聚多元解紛力量,深入貫徹落實“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前端,不斷提升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實效,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劉振偉 王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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